2018年12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本次获批地铁线路共4条,分别为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总长度为103.68公里,初步总投资为700亿元。建成后,沈阳地铁总里程将达到267公里。
2016年9月,沈阳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呈报了《沈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7-2023年)》。建设规划包括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和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4号线北延,共新建线路172.1公里,总投资估算约为1201.88亿元。
2018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第19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首批5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沈阳市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顺利通过会议审议。
2018年1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12月25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请示》(辽发改交通〔2016〕1122号)、《关于报批调整沈阳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请示》(辽发改交通〔2018〕848号)等文件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重点区域、新区建设,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接驳水平,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综合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客流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共4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一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沈阳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五、做好与桃仙机场、沈阳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的衔接,换乘设施力争一次建成,不能一次建设成的,应预留条件。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或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实现便捷立体换乘。做好地铁车站周边的城市道路交通衔接,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
六、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一、线网规划
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年线网由18条线路组成,总长度约760公里,共设车站480座,其中换乘站89座。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1号线东延、2号线南延、3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共4个项目,总长度103.68公里。项目建成后,沈阳市将形成约267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1号线东延工程自黎明广场站至世博园站,线路长15.0公里,设站9座,投资103.5亿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
2号线南延工程自全运路站至桃仙机场站,线路长14.3公里,设站8座,投资101.7亿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
3号线一期工程自宝马大道站至新泰街站,线路长38.4公里,设站28座,投资231.3亿元,项目建设期为6年。
6号线一期工程自鸭绿江街站至迎春街站,线路长36.0公里,设站32座,投资263.5亿元,项目建设期为6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号线东延和2号线南延工程,与先期实施项目系统保持一致。新建线路3号线一期和6号线一期工程原则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研究优化车型、站间距、速度等技术指标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700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40%,计280亿元,由沈阳市政府财政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压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模式解决。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沈阳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规划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协调好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征地拆迁等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稳定外部环境,深化各类风险的防范措施。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研究多线换乘节点方案,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以保障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附图: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