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20号)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提出针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在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心理保障、人文保障、待遇保障、其他方面保障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第十三条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持工作证享受免费公共交通服务。在公共交通枢纽设置一线医务人员购票快速窗口、检票绿色通道等设施。保证一线医务人员乘车权益,坚决杜绝发生医务人员乘车拒载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切实为援驰湖北、保卫辽宁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