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召开《杭州市地铁站名命名原则和地铁1号线站名拟命名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地铁站名命名原则》,即:一是不得采用有损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以及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站名;二是充分体现杭州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并与自然地理以及杭州市的经济发展相结合;三是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四是不以人名命名,不用外国地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命名;五是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避免使用生僻字;六是具有鲜明的指位功能,与周围相对稳定的地名(主要街路、区片、行政区划、居民点或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地理方位一致,符合杭州市民的出行习惯,好找易记;七是原则上实行非商业化命名,一般不选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名称命名,站名字数最长不超过7个字。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地铁1号线站名拟命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