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正在现场做记录。 俩女孩从公交车上下来后,又堵在了公交车前面,不让车离开。本版摄影本报记者李飞 公交车到站,司机刚打开车门,噌,一条毛茸茸的东西蹿了进来,司机和乘客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棕黑色的小狗。接着两名打扮时尚的小姑娘上了车。司机明确拒绝她们乘车,但两人强行打卡,赖在车上不走,并与乘客发生激烈争执。僵持了近半小时,在110民警的协调下,公交车才得以离开。这是9月2日下午发生在省城102路公交车上的一幕闹剧。 9月2日下午4时20分,102路公交车行驶到泺源大街银座商城站牌,司机冯斌刚打开车门,突然,一条棕黑色的小狗蹿了上来,随后,两名打扮时尚的女孩也上了车,其中一名女孩手里牵着狗绳。“咦,狗怎么能上车呢?”车内乘客一阵骚动。司机冯斌客气地对两人说,根据规定不能带宠物乘车。“我们就坐一站。”边说着,两个女孩已经打了卡,并开始往车厢后面走。“别往这边来,别过来。”车上有老人害怕地表示。“这狗不咬人。”女孩说着,把狗抱了起来,继续往里走。司机冯斌再次客气地请两名女孩下车,但女孩以刷过卡为由拒绝下车。 正值下班时间,很多人或者接孩子放学,或者急着回家。女孩不下车,公交车没法开,双方僵持在一起,车上的乘客开始指责她们。突然一名男乘客站起来赶她们下车,随之两名女孩与该男乘客发生了争执,并愈演愈烈。“他打人了。”俩女孩叫嚷着,说自己的狗有狗证,哪里都可以去,拒绝下车。 冯斌赶紧借了后面一辆102路公交车司机的两元钱,给了俩女孩。但走下公交车后,两名女孩又站在公交车前面,不让车离开。“你们不要在这里丢人了。人家没打你,我们都看见了。”车上的乘客大声呵斥着她们。随后110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民警的协调下,公交车终于驶离了站点。 济南公交电车二队张鲁书记告诉记者,根据济南市公安局2009年出台的《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及携带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康桥律师事务所孙福田律师表示,两名乘客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