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听证稿》举行听证会。十二五”期间,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的监管,强制改造为燃气或双燃料汽车;推进清洁动力汽车。全市配套建立40座CNG加气站,确保2015年80%的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燃用洁净的天然气燃料。《规划》提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限制和减少机动车的使用,并逐步对黄色标志的高污染车辆采取二环内限行的措施。(《春城晚报》)
公交车和的士是城市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要保证其正常通行,解决好燃料问题是必不可少的,更是关键,尤其是清洁、环保能源,低碳经济的需要,那么加大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用车型的监管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尤其是改造为燃气或者双燃料汽车是利民之举,更是兴城之策,也是倡导环保型,低碳城市的必要。
但笔者觉得,要让公交车和出租车改造燃气和双燃料汽车是好事,好事要办好,就得有正确科学规范的手段和方法,强制进行改造就不好。任何事,让其顺其自然,进行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就会变成好事,取得好效果。如果强制进行,硬性规定,就会适得其反,容易形成对立情绪,更会造成逆反心里,结果好事办砸,好事办成一锅汤。
那么为何这种有利于城市发展,也有利于公交和出租汽车发展的好事,要强制执行呢?其实这是官方的一种“夺刀示爱”,是强行夺取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的燃料权,而向其硬性摊派燃气和双燃料的一种强盗逻辑。
其实,既然发展改造燃气和双料燃料汽车是好事,是一种规划,那么就应该进行积极的引导,逐步改造,让其形成“骨诺米牌”效应,让一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的改造成功带动更多的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改造,这种低碳、环保、节能燃料会成为公交和汽车的宠儿,而非成为其拒绝的对象。如果是“夺刀示爱”,会让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反感,更有抵触情绪,也难到达公交和出租汽车燃料改造的“诺亚方舟”。
公交和出租汽车燃料改造,请遵循一定的规律,政府进行必要的引导,社会进行积极的倡导,市民热烈欢迎,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就会自动接纳,也会尽快实现公交和出租汽车的燃料改造,很快到达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燃料改造的“诺亚方舟”。
稿源:荆楚网
作者: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