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起,办理坏卡退卡、坏卡换卡业务的用户,需要在充值站进行卡片登记,自登记之日起4日后,持《坏卡业务登记单》,到办理登记业务的充值站取回卡内余额或更换新卡。
此举是因为公交IC卡开通电子钱包功能(小额消费)后,市民持卡消费属于脱机消费,致使消费的数据信息只有在次日才会回到卡上。如某市民持公交IC卡在一家规定的蛋糕店内购买蛋糕200元,但是当天这笔钱并不能在卡上显示,如直接给退卡,这笔费用就只得由IC卡公司来承担。所以,办理退卡时,卡内余额不能立即退还,需要待4天后才能领取。如果市民所持的公交IC卡,并没有办理小额消费的业务,又不想多跑路的话,可以选择充卡平峰时段前往退卡,经过充值人员向沈阳城市通有限公司的后台认证后,可立即给退款。
沈阳公交网提醒市民,如果您办理了坏卡退卡、坏卡换卡业务,请您一定要保管好《坏卡业务登记单》。如果登记单丢失,IC卡则无法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