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银镀白金情侣对戒,商场里卖110元,为促销现仅售10元一对,外送一个打火机……”这一幕不是发生在街头,而是发生在公交车上。自由社区居民宋女士反映,前几天乘坐姚家—兴工街线路公交车,有人促销产品,短短几站工夫,有人急着上下车,有人着急卖东西,车厢拥挤不堪,这令乘客十分反感,而公交司机却对此置之不理。
“厂家让利”
“情侣对戒”直降100元
12月22日上午,姚家—兴工街线路公交车上,宋女士刚刚坐稳,在花园小区车站,上来一批乘客,车厢内顿时拥挤起来。此时,车厢内突然响起麦克风的声音:“各位乘客,大家注意!”只见一名年轻男子穿黑色羽绒服,腰间挂着一个有线扩音器,站在司机座后面。“我来自××集团,公司为回报社会和消费者,在部分公交车上寻找幸运乘客,低价出售一批白金戒指……”简略宣传后,他从背包中掏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一对情侣对戒展现在大家面前。
为吸引更多乘客的注意,男子提高嗓门吆喝:“原价110元的情侣对戒,商家让利酬宾,只要用10元就可以买到!”为突出机会难得,该男子制造出抢购的气氛。
吆喝声四起,原本拥挤的车厢变得闹哄哄的。但大多数乘客却不买账。“公交车上本来人就多,在这里卖东西,太不合适了。 ”一名乘客刚说完,旁边另一位乘客也持反对态度说:“公交车又不是杂货市场,要是都上来卖东西像什么样子……”宋女士想,看来商家为了促销,真是奇招百出。
“双簧上场”
三站地卖了7套“情侣对戒”
宋女士注意到,就在车上大多数乘客疑虑之际,车厢中有一个离促销男子很近的乘客非常积极地掏出10元钱,大声说:“真不错,我买一套! ”看到真有人购买,先后有几名乘客也开始动心,纷纷掏钱。宋女士说,第一位掏钱买的乘客跟促销男子同一站上的车,又在同一站下车,很可疑。
其他几名乘客为在下车前买到“情侣戒”,纷纷赶上前去。一时,上车的、下车的,再加上买卖东西的,小小车厢内显得更加拥挤。促销男子挤来挤去,在三站地的时间内,已经卖出去7套“情侣戒”,外送一个打火机。接下来的几站,促销男子看再无人购买,便与第一位购买“情侣戒”的乘客在同一站下了车。宋女士注意到,两人朝着同一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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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有管理办法
沈阳市从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规定,乘客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及散发宣传品等。对不遵守的乘客的约束虽然不进行经济处罚,但会通过媒体曝光、抄报等形式给予批评教育。
郑州市在 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乘车规则的规定,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散发宣传品。对于违反该规定,又不听驾驶员、售票员劝阻的,公交车可以拒载。
■各方观点公交司机:无奈 只能劝,管不了
“公交车上卖东西,影响太不好了,司机怎么也不管? ”随着促销男子下车,车内乘客的质疑声也多起来。乘客们认为,公交车上搞促销,严重影响乘车环境。而对此,公交司机也感到委屈。
一名从业多年的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乘客买票了,他们没有权力将乘客赶下车。 “他们像普通乘客那样投币上来的。如果赶他,告到公交公司,我们也不好办。 ”司机们摇摇头。
公交客运集团:没有规定禁止此类行为
记者咨询大连市公交客运集团了解到,公交司机的责任是载客和监督乘客投币,如果这个销售员是正常投币上车的,那司机一般是不能干预这类情况的。但司机可以在其叫卖的时候阻止他。但司机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劝阻为主。 “在公交车上公然叫卖销售产品是不允许的,但目前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来禁止此类行为。 ”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律师:公交公司有义务提供好环境
针对公交车上销售商品的行为,律师认为,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已和公交公司形成运输合同关系,作为承运方的公交公司,有义务给乘客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乘车环境。因此,公交公司应首先制止商贩在车厢内销售物品的行为,让乘客免受伤害。值得提醒的是,公交公司并不需要对乘客购买的产品负责。 记者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