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辽宁城际客运有限公司了解到,从11月5日起,抚顺至沈阳“雷锋号”城际客车和商务班车的发车地点将从南站广场搬迁至中央大街15号原市公安局院内。
这次搬迁是根据市政府安排,为配合南站地区改造而进行的。届时,为方便乘客换乘公交车,抚顺发往沈阳方向的城际客车和商务班车将在西一路公交站设立一处停靠点,沈阳返回抚顺的车辆在中兴时代广场设立一处停靠点,然后到达原市公安局院内终点。
此外,为进一步满足抚顺地区乘客的出行需求,原“1号线”抚顺发往沈阳站的车辆的运行线路将改变,即按照原市公安局院内—西一路公交站—石化大学—理工大学—东陵大桥—皇寺广场—三洞桥—北四马路—沈阳站的线路停靠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