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38破车何时报废:交通局在2599444261062回复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目前的公交车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可延期2年。公交车运营最长年限为10年,到期将强制报废。
可是138有5台旧黄海车,型号是DD6101HSA,是1999年电改汽时的产品,现在还在线上运营,现在已经是12年年车龄了,前一段反映给交通局(2591829009758),交通局回复说这几台车要延期运营到2016年,这就相当于这些车辆要运营17年,已经远远超过国家的强制报废年限了,为什么交通局还允许这些车辆继续上线运营?
【反馈部门】市交通局
【反馈时间】2011年3月15日
【反馈内容】您好!接到您的诉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沈阳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对您反映的公交车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您谅解。现做如下答复:
1.138路的两台DD6101HSA2002年车辆,确实为1999年购置,经过沈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验,车辆能够正常运营,并已登记备案,车辆报废日期延至2016年。
2.局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要求公司组织技术过硬的维修人员,加强车辆维修和保养力度,力图改善车质车况,确保车厢内部设施能够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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