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前阶段听同事说,《新北方》报道说军官坐公交车不用买票了。不知道是否属实?
【反馈部门】 市交通局
【反馈时间】 2011年05月22日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市交通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对您反映的军官乘坐公交车收费问题开展调查。现做如下答复:
1.根据《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第十二条现役义务兵持《士兵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现公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3.根据相关规定,现役士兵可享受免费乘车的优惠政策,而军官不享有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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