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建议233路公交车经过的皇姑区太岳山路附近的塔湾小学车站换个位置,转移到601所医院的西侧,或者将这个车站取消,在刑警学院家属楼小区和601所附近设立站点,因为塔湾小学车站距离刑警学院车站非常近,而且上车人不多,而刑警学院家属楼小区乘车人很多,要乘坐233路公交车还需要走近300米距离的路程,非常不方便,建议有关部门能够采纳此建议。
【反馈部门】 市交通局------ 沈阳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
【反馈时间】 2012年8月6日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市交通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将233路塔湾小学站位迁移至刑警学院家属楼附近的建议收悉。公交站位的迁移需要结合线路走向、前后站位距离、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等情况,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勘验,由其结合实际情况最后予以确定。您的建议我们已经记录在案,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进行现场勘验,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我们于8月3日拨打您的联系方式,电话关机,未能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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