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正式确认:自2019年1月10日起,在整车投资项目领域,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划归燃油汽车一类,电动车只针对于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主要指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车、纯电动电动车等。
那么,也就意味着在整车投资项目上,大家关注的PHEV(插电式混动)在2019年1月10日起将全部划归传统燃油汽车项目,可预见的目前可享受的免购置税、上绿牌、政府补贴可能将会逐步减少或取消!
文件中同样规定了:
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明确禁止建设的燃油汽车投资项目范围,严格新增燃油汽车产能投资项目的准入条件。
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条件,明确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2号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主任:何立峰
2018年12月10日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第五条 汽车投资项目分为以下类型:
(一)汽车整车投资项目按照驱动动力系统分为燃油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产品类别。燃油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发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含替代燃料汽车),包括传统燃油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含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智能汽车投资项目根据驱动动力系统分别按照燃油汽车或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管理;
(二)其他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车身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专用汽车、挂车,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投资项目。
理。
文件明确说明了:混合动力的车辆不再属于新能源范畴。
也就是说,按照最新的文件标准来看,截止到2018年12月23日,沈阳市区没有一条公交线路是新能源公交线路,沈阳路面上的3000多台所谓的“新能源车”都是假的!仅有224和293路各有两台真正的新能源车辆。
那么,全沈阳将近6000台公交车,目前仅有4台车是新能源?!所以,从今以后请不要再拿新能源票价2元说事了!
有点震惊,这个世界变化挺快的吧?
难怪沈阳今年末开始大批量采购纯电动公交车了,就是这个原因。
只是,之前发放的绿色“新能源”牌照,如今已经不再是新能源,是否应该将其收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