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丰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以下城市公交客车采购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丰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2018年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 招标范围:10.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229辆。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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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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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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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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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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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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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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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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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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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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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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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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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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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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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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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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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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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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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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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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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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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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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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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名义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投标报价不含国家补贴金额。
4. 标段与购车单位
4.1 第一标段分别与以下招标人签订合同
(1)沈阳丰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数量114辆;
(2)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量15辆。
4.2 第二标段与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车辆数量50辆。
4.3 第三标段与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车辆数量50辆。
5. 计划交货期:2018年12月23日前。
6. 交货地点:沈阳市(以采购方指定地点为准),中标企业负责运输、卸车。
7. 资金来源:政府补贴
8.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100万元:第二、三标段人民币分别为50万元。
9. 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为客车整车生产的制造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售后服务完善。
3.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
4. 投标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已取得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 投标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6. 投标人的投标车型拟采用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必须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
7. 投标人的投标车型必须满足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同时提供承诺书,并且保证在沈阳车辆上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 骗取国家新能源车辆补贴的车辆生产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11月08日-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可携带下列资料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3)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4)投标车型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1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11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