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1月4日开通的马车铁道,其票价随着币制改革与货币贬值,变动多次。到1918年3月,马车铁道由奉天车站(今沈阳站)至小西城门,已改为分四区运行。第一区由奉天新站至奉天旧站;第二区由由奉天旧站至十间房(今南京街);第三区由十间房至小西边门:第四区由小西边门至小西城门。第一、二、三区每区票价奉小洋三钱①;第四区票价奉小洋六钱。
1923年(民国12年)9月,又出现中日两国商人在沈阳合办的私营公共汽车公司,中方经理徐百川、日方经理今井,资金5万元。公共汽车行车线路3条:奉天站至小西门,奉天站至大西门,大北门至北陵。当时,据《盛京时报》1923年9月7日登载:“自动车(汽车)营业,每日运转16次,每人车费3角,每车可载客18名,(车辆)样式颇为优美”。
1925年(民国14年),奉天市汽车厂的线路,各线每乘一段(站)票价为奉小洋一角,以后因奉币贬值,票价也逐年增涨。
1925年10月,有轨电车通车之前,市政公所1925年7月,就制定了“奉天市政公所电车车票票价规定”。该规定共14条。其中规定:“全线路按距离分为各区,现以大西门至小西边门为一区;由小西边门至日本租界地为一区”;“车票分特等票与普通票两钟,特等票一区一角五分,普通票一区一角;回数票一册二十二张,特等票三元,普通票二元;通学票一册三十张,中等学校用一元五角,小学校学生用一元;回数票、通学票一张使用一区”。并规定了违章乘车罚款的办法。
1926年(民国15年)3月24日起,有轨电车大西线每段增加半角(5分)。小西线每段增加一角。
1926年(民国15年)7月2日,电车厂本线,改为分段计价,由大西门至大清宫和太清宫至小西边门各计一段。每段票价为奉小洋一角,两段票票价为奉小洋二角。中日联络运输线路改为由小西边门至十间房、十间房至至老道口、老道口至日本站计分三段。每段票票价奉小洋一角,两段票票价奉小洋二角,三段票票价奉小洋三角。各种票都以颜色区别。
1927年(民国16年)4月11日,有轨电车票票价一段票调为二角,两段票调为四角,三段票调为六角。同年11月22日,有轨电车一段票改为奉小洋三角,两段票价给为六角,三段票改为九角。
1927年(民国16年)票价增涨,其增长情况见《奉天市汽车厂拟增车票价目表》
奉天市汽车厂拟增车票价目表1927年(民国16年)
1928年(民国17年)1月14日,有轨电车一段票价改为奉小洋五角,两段票改为一元,三段票改为一元五角。
1929年(民国18年),公共汽车票价再次调整,并在3月24日开始实行,调整后的票价见《民国18年车票价目表》。
1929年(民国18年)度车票价目表
1929年(民国18年)5月13日,公共汽车北陵—小西边门,全段票价12元(奉小洋)。
1929年(民国18年)6月17日,公共汽车北市场—小西边门,钟楼—大北边门两条线路改收奉小洋三元。
1929年(民国18年)6月20日,有轨电车一段票改为奉小洋二元,两段票改为四元,三段票改为五元。此后,由于奉小洋连续贬值,电车票亦相应地进行了调整。
1930年(民国19年)7月1日,公共汽车北市场—皇姑段改收小洋3元。
1931年(民国20年)5月11日,公共汽车马路湾—大东边门每段收2元,全段共收16元(奉小洋)。
1931年(民国20年)5月16日,公共汽车小西边门—北陵全线共收12元,(小西边门至工业区3元,工业区至北陵9元)。
1931年,“奉天市政公署”接管了电车厂之后,电车票价变动较少,1939年大东门至南五条线路,票价6分;太清宫至大西门线路,票价3分。
伪满洲国时期,市内公共汽车各线均为单一票价,车上售软纸零票,市内汽车分七种票价,即2角、1.6角、1.5角、1.4角、0.8角、0.5角、0.4角。郊区营业所售硬票,车上售软纸票分色,印号加以区别。游览车票价,长线成年人2.5元小孩1.5元,短线成年人1.5元,小孩0.9元。
国民党时期,公共汽车只有一种普通票可坐全程,也可坐其它线。
1942年7月1日,将区段票改为全线票。停售一张的车票,改为发售回数票。普通乘客回数票5张票面教,10张票1元,20张票2元;军警回数票10张票5角,20票1元,一回票5分;通勤学生回数票国民学生一个月1元,中学学生一个月40张1.50元。
同年大西门至铁西广场的有轨电车线路通车后,由12月1日出售特殊一回数券,每张20钱,同时出售回数票,票价仍为5张票50钱;10张票1元,20张票2元。回数券,电车、汽车互相通用。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由于通货膨胀,物价倍增,电车票价经常调整。
普通票价格为例:1947年1月1日,由10元(东北九省流通券、下同)调为20元;同年6月8日,调为40元;同年11月15日,调为200元;1948年2月1日,调为500元;同年2月7日,调为1000元;同年4月9日,调为2000元;同年5月11日,调为3000元;同年6月2日,调为5000元;同年7月15日,调为10000元;同年8月11日,调为20000元;同年9月25日,调为金元券0.20元(核东北省流通券6万元)。一年半,调整票价11次。电车票除了普通票以外,还有军警票,票价为普通票价的一半,1948年8月,改为普通票价的四分之一;学生票为半价;市(机关及有关单位)优待票,为普通票价的四分之一;团体票为普通票价的八折。
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通用东北地方流通券。有轨电车普通票为单一票价500元,军警票200元,市优待票②250元,团体票③400元。
1949年2月1日,电车普通票改为2000元,军警票改为1000元。
1949年,沈阳解放后初期,公共汽车采用的单一票价,乘车的旅客不分站长短,一律收东北币6000元(有的线路收3000元),同一票价的不同线路,采用相异的颜色加以区别。
1950年2月1日,有轨电车车上发售优待回数票,每本21张,票价4万元。
同月23日,有轨电车一线施行由大东门至遂川街和沈阳站至太清宫间交叉运行分区计价,每区票价2000元,全线票4000元。军警优待票按普通票半价计价。随之二线票价改为4000元。
1950年5月,有轨电车普通票票价调为3000元。军警票票价调为2000元。同时出售回数票25张本6万元,12张本3万元。同年6月20日,根据市人民代表会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将有轨电车一线取消分区计价,一、二线票价一律改为3000元,回数票改为11张本3万元。
1951年到1954年之间,由于币制的调整,公共汽车单一票价改为600元和300元。
1951年4月1日,币制改革,东北币改为旧人民币。有轨电车普通票票价改为300元,军警票改为200元,回数票11张本3000元,23张6000元。
同年7月,有轨电车普通票调为400元,军警票仍为200元,回数票25张本8000元,12张本4000元。
同年10月1日,无轨电车一线西段(沈阳站至三经街)建成通车。普通票600元,军警票300元。同年规定,持有轨电车月票可乘无轨电车。
同年11月20日,无轨电车一线全线通车,以一经街分段。每段600元,全线1200元。军警票半价计价。
同年12月15日,无轨电车二线通车,普通票票价600元,军警票300元。
1952年,随着企业的扩大发展、公共汽车票价在原300元、600元计价基础上,按线路里程进行分段计价的方法,开始由单一票价,向固定站活段累进多种票价发展。如当时东十线全长11公里,全线固定4段,每段700元,全线票价2800元。在当时东十线,三台子等16条线路中,执行单一票价5种(500元、6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固定站活段累进计价两种(500元、1000元、1500元)和(700元、1400元、2100元、2800元)每超过一固定站段增一级票价。
1953年5月,有轨电车一线(大东门至沈阳站)、六线(沈阳站至兴顺街)在早晚上下班客流高峰时间联运,联运普通票800元,军警票400元。
同年9月,回数票取消优待。有轨电车回数票25张本由8000元改为1万元。12张本改为10张本4000元,无轨电车回数票改为10张本6000元。
同年11月23日,开辟有轨电车七线,普通票200元,军警票100元。
1954年4月26日,进行普通票改革试点,有轨电车一线普通票由单一票400元改为以三站为段(不足三站按一段计算)的活段票,票价基础段300元,每增加一段加票价100元,票种为300元、400元至700元;军人票为单一票,票价由200元调为300元。一、六联运线普通票由单一票800元,改为活段票300元、400元至1000元;军人票为单一票,由400元调为500元。并从4月10日起停止发售回数票。
同年7月,有轨电车二线(太清宫至沈阳站前)普通票由单一票价400元,改为活段票300元、400元至600元,军人票由200元调为300元。
8月,有轨电车六线(沈阳站南至肇工街)普通票由单一票价400元,改为活段票300元、400元至600元;军人票由200元调为300元。
同年10月,无轨电车一线(大南门至沈阳站)普通票由分段票600元,全线1200元,改为以三站为段的活段票。票价基础段400元,第二段700元,以后各段每增加一段,加票价200元,票种为400元、700元、900元和1100元。无轨电车二线票价未动。
1955年,国家发行新的人民币票价由百元起价改为以分起价,使电车、公共汽车票价计算也有所简便。
同年5月,有轨电车五线(沈阳站南至南湖公园)普通票由单一票4分改为活段票3分、4分。
同年10月,无轨电车二线(新华社至和平广场)普通票由单一票5分,改为活段票3分、5分。
同年11月1日,有轨电车二、六线实行联运,称为二路(原一、六线称一路)实行活段票。票种为3分、4分至1角。
1956年5月1日,有轨电车一、五线实行联运,称为三路,实行活段票,票种为3分、4分至1角。
同年7月1日,无轨电车三路通车,实行活段票,以三站为段(不足三站按一段计算),基础段票价4分,每增加一段加价2分。票种为4分、6分至1角。同时将无轨电车一路活段票4分、7分、9分、1角1分、改为4分、6分至1角。同日,经市共用局、民政局决定,取消军人优待票。
同年9月1日,有轨电车一、二路与七线联运,增加1角2分票种。
1957年,公共汽车因线路变动,多数改为按线路里程进行分段计价,由于普通票种起价不一,分段累进不一,造成票种泛多的现象,仅在14条线路中,就有6个不同的累进计价标准。如5、8、11、14分,10、15、15、20、25分;5、7、9分;6、8分;5、7、9、11、13、15、17、19分;5、8、11、14、17、20分。当时在售票方法上贯彻划段制,以三个站距为一个基础段,每增加三站增加一级票价。改进后的票价,考虑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受收到了较好的服务效果。但由于票种繁多,车务员在售票时计算和找款都比较麻烦,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差错。另外客票制定标准也不够合理,各线之间同样站距的票价不尽相同。公司于1962年,对分段比较复杂的线路又重新制定了计价标准和方式,在20条线路,有14条改为单一计价方式。
1960年11月20日,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有、无轨电车各路的活段票改为单一票。有轨电车各路一律5分,无轨电车电车一、三、四路改为6分,无轨电车二路改为4分。同时发售回数票,有轨电车11张本5角,无轨电车11张本6角。
1961年4月1日,撤消回数票优待,将11张本改为10张本。
1962年9月15日,无轨电车五路通车,单一票价6分。
1963年8月1日,经市公用局7月11日批准出售包裹票,票价以各路普通票价计算。
同年10月1日,无轨电车六路通车,实行以三站为段(不足一段按一段计算),基础段5分,每增加一段,加价2分。票种为5分、7分、9分至1角3分。同时将无轨五路改为活段票,5分、7分、9分。包裹票按普通票段计算。
1964年8月1日,无轨电车七路通车,实行活段票,票种5分、7分至1角1分。10月1日,无轨电车八、九路通车。八路票种5分、7分、9分;九路票种5分、7分至1角3分。最高票价1角3分。15站以远不计价。
1965年8月1日,无轨电车二路由新华社延长到市委广场,票价由单一票价4分改为活段票4分、7分、9分。1966年9月,撤消了包裹票。同月,无轨电车七、九路由大北门延长到大东门,七路增加1角3分票。
1970年12月28日,无轨电车六路延长到三台子,增加1角3分票。
1973年6月1日,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将无轨电车环路的单一票6分,改为活段票5分、7分、9分至1角5分。至此,统一了市内无轨电车票制。最高票价改为1角5分。
同年9月29日,无轨电车十路西段通车,票价由5分、7分、至1角1分。
1974年5月1日,无轨电车八、九路由制药厂延长到薄板厂增加1角5分票。
1974年7月31日,十路东段建成,全线通车,增加1角3分、1角5分、1角7分票。
1975年后,公共汽车票价随着线路的调整,延长而进行调整。如9路票面原为9分,走向调整后改为1角。
1975年3月22日,无轨电车十一路通车,票价为5分、7分至1角3分。
1976年1月,无轨电车因人防工程停运后通车,票价由4分、7分、9分,改为5分、7分、9分。1977年公共汽车21路恢复后,公共汽车由原6、9、12、15分的面值,改为8、12、15分。1978年,公共汽车7路延长后由原单一票价6分,改为6、9、12、15、18分五级活段累进。
1978年后,公共汽车对原有活段累进计价线路采取逐步向6、9、12、15、18分五级计价形式统一标准,单一票价的线路逐步向一角的形式统一标准。
1978年1月25日,无轨电车二路南北两端延长后,增加1角1分、1角3分票。
同年12月28日,无轨电车十三路通车,票价为5分、7分至1角7分。
1979年10月1日,无轨电车十四路通车,票价为5分、7分至9分,1983年7月2日,由制药厂到薄板厂,增加1角1分票。
1979年,公共汽车16路由小东门延长后将原分单一票价改为6、9、12、15、18分五活段累进计价制。
公共汽车郊区和半郊区的车票自开线以来,一直采用站内硬纸票,车上软纸票两种形式。其计价都是根据辽宁省交通厅、人/公里0.0248元的标准累进计价的,起站价最低为一角。
自1978年以来,公共汽车普通客票虽然经过多次调整,改进。但公司的客票仍处于多票种状态,城区的35条线路中就有13种票面。其中单一票价为5、6、7、8、9、10、14、15分,活段计价为6、8、10、12、14分;6、9、12、15、18分;8、12、15分;8、10分;5、10、15、20分。公共汽车由于票种繁多,造成管理上的不便。
1981年7月1日二路改为二环路,增加了1角5分票。
1982年7月1日,无轨电车十五路通车,经市物价委员会批准,实行了3、5、5站分段计价,第1段3站5分,第2段5站,累进8站1角,第3段5站,累进13站1角5分,最高票价不超过1角5分(超过13站不计价)。
1983年4月28日,无轨电车十六路通过,票价5分、7分至1角5分。
同年7月1日,将无轨电车三路,由十二马路延长至砂北街,增加1角5分票。
1984年5月1日,十一路东端延长到南塔,增加了1角5分票。
1985年1月1日,无轨电车十四路建设大路以南改道走重工街。同时将票制改为3、5、5站分段计价,第1段3站5分,第2段5站,累进8站1角,第3段5站,累进13站1角5分。
1985年9月10日,公共汽车十八路通车,票价5分、7分、9分。
1985年12月27日,公共汽车十七路通车,按3、5、5站分段计价方法,票价5分、1角、1角5分。并试行上车买票,下车不收票的办法。
到1985年止,市内和郊区公共汽车票价计算标准如下表:
1990年7月16日,无轨电车、公共汽车各线路的普通票制、票价进行了改革,各线路均实行分段计价票制,以三站计段,基础段为1角,每增加1段加价1角,13站以远为5角,撤消了下车不收票的规定,改为乘客上车购票、下车收票、查验月票。
1993年6月10日,调整公共电汽车票价。为改变公共电汽车亏损状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公共电汽车标价进行调整,具体调价办法是,普票实行3角起价,基础段为3站,每增加1至3站票价增加2角,最高票价为7角。
1995年10月20日,公共汽车221路开始实行无人售票制度。该线路实行单一票价,乘车票价为1元,专线月票每月20元,公共电汽车通用月票适用。对革命残废军人、盲人扔按规定持证免票上车。以后市区改为无人售票的线路和新开的无人售票线路票价均为1元。
1998年6月10日,为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使公交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公交客票作了调价。公共交通普票和公交联营车普票均为两种票制,乘坐6站以内(含6站)票价为5角,乘坐6站以上票价为1元。
1999年7月20日,环路、246路开始施行无人售票制度,夏季开放空调,票价2元。可以使用月票。
2003年12月29日,由铁西新区与沈阳客运集团共同投资建设的铁西新区一线开通。夏季开放空调,票价2元。
2001年9月8日,800路开通。夏季开放空调,票价2元。
2006年6月起,325路票价由1-5站1元、6-10站1.5元、11站以上2元,调整为1-6站1元起价、6站以上2元。
2006年6月起,326路票价由1元起价、0.5元递增、最高3.5元,调整为1元起价,1元递增、最高4元。
2006年6月起,328路票价由1元起价、0.5元递增、最高3.5元,调整为1元起价、1元递增、最高4元。
2006年8月31日,168路开通。无人售票1-5元,分段计费,各种公交IC卡无效。国家规定免费乘车人员不享受相关待遇。棋盘山至世博园每人次1元。世博园到奥园每人次1元。奥园至东陵公园每人次1元。东陵公园至沈海热电厂每人次1元。沈海热电厂至沈阳北站每人次1元。
2007年3月1日,177路公交线路开通。无人售票。每人次1-18站1元,19站以上2元。各种公交IC卡无效。国家规定免费乘车人员不享受相关待遇。
2007年7月28日,168路开通支线(观光2号线)。无人售票投币每人次1元 。各种公交IC卡无效。国家规定免费乘车人员不享受相关待遇。
注:①一百钱为一元。②发售给自来水厂。③发售给兵工厂